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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03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大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配合牵头院校组织考试相关工作)、免试考生专家审核组、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6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联考类别增至10个专业大类,我院在其中五个大类招生,均参加河北省单招联考。考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均由联考牵头院校组织实施。
2016年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及联考牵头院校见下表,各专业大类具体考试安排、成绩计算办法等详见相关牵头院校实施方案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ebeea.edu.cn/)。
四、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五、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6年3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
(二)报考方式
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大类,每个专业大类最多填报六个专业。
(三)缴费时间及金额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具体缴费时间以相关牵头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公布时间为准,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四)缴费方式
具体安排见相关牵头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五)准考证的发放
具体安排见相关牵头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六、考试
各专业大类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详见相关牵头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七、免试资格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已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免试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职业资格)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8:00至3月18日17:30,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等证件向我院提出申请(办公楼104室)。经我院免试考生专家审核组审核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免试考生专家审核组审核内容包括:
1、所提交材料的完整、真实性;
2、在相关部委官网查实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
3、面试免试考生标准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斑痕、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等。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确定总分。
2、依据确定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3、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单招缺额院校的二志愿,如仍未被录取可继续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
6、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院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